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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转发通知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

2025年11月20日 政策法规
【转发通知】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
来源:济宁市医疗保障局 各位同事、参保人员朋友们:为做好我市长期护理保险(以下简称长护险)失能等级评估工作,保障失能、半失能参保人员的基本护理需求,确保我院相关岗位员工精准执行评估及服务流程,同时让参保人员清晰了解评估政策与自身权益,我院现正式转发济宁市医疗保障局官方发布的相关通知文件,具体内容如下: 一、官方政策核心信息
  • 政策名称:关于做好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工作的通知
  • 发布单位:济宁市医疗保障局
  • 发文字号:济医保字〔2024〕17号
  • 生效状态:有效(2024年6月10日起施行)
  • 官方原文链接:点击跳转济宁市人民政府官网查看原文
二、政策重点速览 本次政策围绕长护险失能等级评估的原则、标准、流程及护理服务规范等核心内容展开,旨在保障失能参保人员权益,核心要点包括但不限于:
  • 基本原则:明确以人为本、科学合理、公开公正、供需对应四大原则,构建适配参保人员需求的评估体系,公开评估标准与结果
  • 评估标准:全市统一执行《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标准(试行)》,依据国家统一的评估维度、指标、分值确定失能等级,出具评估结论
  • 核心评估流程:①个人申请:失能达30天以上、预期持续6个月以上且病情稳定者,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病历、社保卡等材料申请并填写对应表格;②机构初评:定点机构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网上申报;③现场评估:经办机构3个工作日内安排至少2名评估人员(含1名专家)上门评估,留存影像资料;④结论公示:符合条件者公示不少于5天,2个工作日内送达结论,有效期2年;⑤复评:对结论有异议者10个工作日内可申请复评,复评结论为最终结论;⑥重新评估:失能状态变化、结论满6个月或有效期届满前可申请重新评估
  • 护理服务规范:分医疗专护、机构护理、居家护理三类,按失能等级匹配服务类型(2级中度失能限居家护理,3级重度失能Ⅰ级限居家/机构护理,4-5级重度失能可任选);居家护理每次不少于1小时,服务频次按等级划分(2级每周2次、3级每周3次、4-5级每周5次),医护人员需按规定巡诊并完善记录
  • 监督管理:明确医保部门、经办机构、评估机构及参保人员的责任,对虚假材料、违规行为予以查处,确保基金安全
三、相关人群须知
  • ▶ 医院员工:①护理部、医保科、临床科室及定点服务岗位人员需重点学习评估标准、流程及服务规范,熟练掌握附件表格填写要求;②医保医师、护士需按规定开展初评、巡诊工作,精准记录服务信息并签字确认;③收费及结算人员需明确不同护理类型的结算标准;④患者咨询时需清晰告知申请条件、评估流程、服务频次及待遇差异,引导规范申请
  • ▶ 参保人员朋友:①若你因年老、疾病等导致失能达30天以上且预期持续6个月以上,可由本人或代理人持病历、社保卡等材料向我院或医保经办机构申请评估;②评估过程中请积极配合信息采集与现场评估,对结论有异议可在10个工作日内申请复评;③享受护理服务时,请注意核对护理员服务记录,确认服务内容与频次符合政策规定;④申请时请如实提供材料,避免因隐瞒情况影响待遇享受
四、政策文件下载 为方便学习与办理,我院已整理官方文件及全部附件,点击对应链接即可下载:
  • 政策原文(济医保字〔2024〕17号)(Word版):点击下载
  • 政策原文(济医保字〔2024〕17号)(PDF版):点击下载
  • 附件1:《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申请表》(PDF版):点击下载
  • 附件2:《长期护理等级自评表》(PDF版):点击下载
  • 附件3:《长期护理失能等级评估表》(PDF版):点击下载
  • 附件4:《长期护理综合失能等级划分表》(PDF版Excel版):点击下载
  • 附件5:《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护理员服务项目表》(PDF版):点击下载
  • 附件6:《济宁市长期护理保险巡诊表》(PDF版):点击下载
五、答疑指引 由于政策解读以官方为准,如你在学习或就医过程中有相关疑问,可通过以下官方渠道咨询:
  • 济宁市医保局咨询电话:12393(医保服务热线)
  • 医院咨询窗口:我院门诊一楼导医台可协助引导官方咨询流程
济宁脉管炎医院 医保办 咨询电话:0537-2390995(医院医保服务专线) 地址:济宁市琵琶山北路47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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